|
关于规范教学行为,杜绝乱收费
若 干 规 定
为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杜绝不合理收费现象,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 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只能由教材管理部门向学生发放。教师个人不得组织 学生购买任何教学资料。教学中确需临时购买或自编的教学资料,须由教研
室上报系(部),经学院教材审核小组审查同意后,由教材设备科统一购买或 对于自编资料统一印刷并按成本核价,报主管院长批准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二、 教师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学生中举办课外收费班。此类收费只能教务处,各系(部)开办。教务处、系(部)所举办的以迎考、提高为目的的收费班,须将教学计划和收费标准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能实施。
三、 凡由省、市教育厅(局)下达的等级考试、职业资格证书鉴定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除此以外各专业的特色岗位资格证书由各系(部)报请主管院长批准的可自行组织实施。其他部门或教师个人不准私自组织学生办证。
四、 教学过程中的所有学生用品由学生自愿购买。处、系(部)、室和教师个人不得责令学生统一购置。
五、 学生实习不收费。任何系(部)、 教研室和带队教师不准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费用。
六、 学生推荐就业不收费。任何个人不准以任何借口向学生索取钱物。
以上规定各部门、全体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违者将按党籍、政纪严肃查处。
此件同时发至各班级。请同学监督执行。如需举报,可向教务处和系(部)举报。
举报电话:学院纪检委 0451-57839219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