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院简介|领导关怀|学院领导|专业介绍|科研教研|校园新闻|招生计划|招生简介|毕业生就业|同学录|校园信箱|网上调查

 
现在位置:首页>>管理制度

 

 

制(修)订专业教学计划的指导意见

(2007 年 3 月修订)

教学计划是学院人才培养、基本规格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学院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为保证我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计划编制的质量,突出我院的办学特色,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 2000 ) 2 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现对制(修)订我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教学计划提出以下原则性意见。

一、制(修)订教学计划的原则

(一)突出职业能力,建立以职业能力为中心的教学体系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胜任职业岗位工作的能力。因此,在教学计划中要科学合理的安排理论知识教学和技能训练教学的课时。基础理论以必需,专业理论以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突出技能训练,明确实践教学的要求和课时。适当加强外语和计算机的教学,以增强学生毕业后职业生涯的适应能力。

(二)办出专业特色,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制(修)订教学计划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进行职业岗位分析、了解本行业现有的生产规模、经营状况、现代技术的使用情况、发展方向,人才需求和就业方向,努力使教学计划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和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制订教学计划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将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职业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创新精神等渗透到教学诸环节中。

(四)鼓励各专业结合专业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

1 .课程体系的构建要考虑:

(1) 以应用能力为主旨,按就业岗位的要求构建课程体系

(2) 以整合的观念重新组建新的课程体系

(3) 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课程引入教学计划

2. 教学内容要考虑:

(1) 加强实践教学

(2) 创新实践内容和实践形式(产学研结合等)

(3) 与职业资格证书教学内容接轨(完全一致或部分引入)

(4) 更新教学内容,反映行业的最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

二、制定教学计划的具体要求

(一)专业设置依据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社会需求状况

2 .生源预测情况

3 .办学条件

(二)教学计划的基本内容

1 .就业方向与职业岗位分析

2 .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

3 .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

4 .主干课程设置

5 .教学进程与学时分配表

6 .实训基地建设与产教结合方式

7 .成绩考核

(三)培养目标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厂服务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各专业培养目标的表述要符合以下要求:

1 .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要准确

2 .表述要规范: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3 .专业面向的岗位或岗位群

4 .明确列出专业的岗位能力

5 .专业必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及等级、其他等级证书

(四)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高中毕业生或三校生(中专、中技、职高)。

(五)课程设置

1 .应设置文化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两类课程。普通文化课包括职业道德、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和体育课。专业课程也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应根据专业特点和岗位能力要求进行具体设置。

2 .列出主干课程的教学基本内容与目标要求

3 .实训项目课程化。从从业能力、关键能力两个层次和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职业能力的开发设计,形成以综合素质为本位、以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为核心的教学体系。注重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与训练,因此要强化实训过程,按课程方式组织某些实践教学环节。

(六)教学活动组织

1 .成立由行业专家、企业实际工作人员和专业带头人组成的专业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

2 .制订教学进程与学时分配表、课程学时和学分分配表、能力素质实训进程表。

3 .明确各教学环节的要求、课程实习实训的安排与条件、成绩考核方式及要求、毕业实习安排。

4 .教学模式上实行以综合素质为本位、以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为核心的模式。

5 .在考试考核方法上将实行以技术应用能力考核为主的方式。各专业应规定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6 .明确实训基地建设和产教结合方式。

7 .优先选用省部级以上获奖的高职高专教材,选用近三年出版的高职高专教材面在 60% 以上。

三、教学计划制(修)订、审批程序

1 .专业教学计划要由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相关教师共同研究后编写,审核签字后送交主管教学院长签发。

2 .增设目录内高职专业应于每年的 9 月 20 日 前向教务处提交,并附增设专业申请表和新增设专业申请报告(简要说明设置专业的主要理由、面向的专业技术领域和岗位(群)、人才需求论证调查材料、依托行业办学情况说明)。

3 .修订教学计划要填写审批表,上报到教务处。

4 .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审批。

 

 


教学管理

管理制度

课程建设

教育法规

国际交流

专业建设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23号   邮编:150086   电话:0451-57839202(传真电话)

 招生信息电话:0451-86665036、0451-57839230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中心(电话:0451-57839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