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院简介|领导关怀|学院领导|专业介绍|科研教研|校园新闻|招生计划|招生简介|毕业生就业|同学录|校园信箱|网上调查

 
现在位置:首页>>课程建设

 

 

对首次开课教师的基本要求

(2007 年 3 月修订)

为加强对首次开课新教师的管理和培养,促使他们明确教师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教学工作,并能尽快地掌握教学规律,逐步提高教学质量,特提出如下基本要求。

1 .对首次开课新教师的基本要求:

( 1 )开课前必须认真检查下列教学准备工作: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教案(讲稿)、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实验或上机等教学环节的安排与落实。开课过程中,应注意教学资料的积累与完善。

( 2 )严谨治学,严格要求学生,注意提高政治思想和文化素质,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高尚的师德为学生树立榜样。

( 3 )虚心向老教师学习,开课以后必须向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听课,并认真做好听课笔记。

( 4 )每次授课都应认真备课,认真教学,注意听取学生反映,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严格执行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随意缺课、调课。

( 5 )认真参加教研室的教学活动。学期结束时对一学期教学实践的收获与体会进行书面总结,并将总结和听课记录交系部和教务处审阅。

2 .各系(部)在开学初要召开首次开课的教师会议,对本学期首次开课的教师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聘请富有教学经验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介绍教学经验。

3 .首次开课的教师是我院教学队伍的新生力量,他们第一次登上讲台,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对他们毕生从事教育事业有着很大的影响。因此,本着对新教师负责的态度,各系部和教研室主任以及指导教师应该关心、爱护和帮助他们。要求各系(部)应从本系(部)实际情况出发,加强对他们的培养。教务处也将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各系(部)应对刻苦努力、成效显著的首次开课青年教师和新教师给予鼓励。

 

 


教学管理

管理制度

课程建设

教育法规

国际交流

专业建设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23号   邮编:150086   电话:0451-57839202(传真电话)

 招生信息电话:0451-86665036、0451-57839230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中心(电话:0451-57839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