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干部:
根据中铁三局“劳人﹝2009﹞2号”文件“关于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配合此次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工作,拟对现岗干部《干部履历表》进行填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交《干部履历表》时间
务于2010年6月25日之前上交;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将本部门人员履历表收齐后,上交劳动人事处(附上交人员名单一份,A4纸打印)。
二、填表要求
1.务必认真阅读《干部履历表》中“说明”部分后,用黑色碳素笔填写。
2.封面页:“单位”填写“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全称;“职务”栏管理干部填职务名称,例如“处长”、“副处长”、“干事”等,教师填“教师加职称”,例如:“教师(副教授)”或“教师(讲师)”等。
3.第1页中:“工资情况”不填写;必须填写18位的身份证号码。
4. 第5页“学习简历”栏必须从小学学习经历填起,直填至最高学历。
5.第6页中“工作经历”栏:2000年之前进入本单位的职工,若对自己工作经历每一阶段变化的起止时间记忆不准确的可不填写;2000年之后进入本单位的职工必须认真填写。
6. 第10页的项目必须逐项准确填写。
7.第11页中:在“填写人签名或盖章”处,必须签名或盖章。
三、领表方式
由各部门到人事处领取。
四、强调说明
各部门对此项工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务必严格按要求按时上交。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劳动人事处有关工作人员咨询。
哈铁学院劳动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