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分院、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现将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9月29日(周六)至10月7日(周日)放假,共9天,10月8日(周一)正式上班、上课。学生于10月7日前返校。
工作要求:
1、请教务处、学生处、各分院做好相应的安排和通知,对假期回家学生做好登记,督促学生按时返校,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2、值班工作。学生处、各分院、各单位要安排值班并把值班表报到院办和保卫处各一份。假期夜间干部值班,按院办发放值班表值班,由院办、公安处抽查,发现脱岗、漏岗现象将通报批评。要做到值班盯岗,各重点部门、分院、处、室负责人带班值班,深入一线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认真做好防火、防食物中毒、防盗、防投毒、防疫、防治安案件、防打架斗殴等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由保卫处牵头进行校园安全联合检查。
3、各级干部务必手机24小时在开机状态,并接听电话。
4、做好假期在校学生的饮食、生活工作,并开展适合学生的文娱体育活动,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为学生排忧解难。
5、烟台分院、医院、多经处根据实际情况,放假时间及假期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并报院办。
学院办公室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