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作者:日期:2013-12-28

各部门、各分院、各单位:
  经学院研究,现将2013年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生放假时间:2013年12月23日(周一)—2014年3月9日(周日),3月9日前返校报到,3月10日(周一)正式开学上课。
  教职工放假时间: 2012年12月29日(周日)—2013年3月6日(周四),3月7日(周五)上班。3月7日(周五)、3月8日(周六)全校教师坐班,3月9日(周日)休息,3月10日正式上班上课。
  下学期继续实行六天工作制。
  二、假期要求:
  1、放假期间,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坚决杜绝收受礼金、礼品、请客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消费、公务招待。
  2、教务处、各分院在教学院长领导下,要做好期末考试的阅卷、成绩录入、新学期的教材订阅、任课教师安排和假期教师培训、挂职锻炼等各项工作。
  3、学生处和各分院在学院分管院长领导下,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住宿、安全等工作安排,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开学前督促学生按时返校。
  4、总务处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要做好留校学生的饮食、饮水等工作安排,利用假期安排好设备、设施、备品的检修和维修、门窗封闭、水电关闭等工作。
  5、保卫处在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案件、防打架斗殴等安全工作,放假前进行校园安全联合检查,力保校园假期安全、平安、和谐、稳定。检查记录交院办。
  6、假期干部值班按学院夜间和白天值班表安排执行,具体由院办通知到值班者。值班干部要做到值班盯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遇到突发问题及时上报总值班。干部值班情况由保卫处进行抽查,并将抽查记录报院办,对未值班者将予以通报批评,出现问题,追究其责任。学生处、各分院、实训中心、图书馆、后勤各工班要做好值班安排,并将值班表报院办和保卫处各一份。
  7、假期中如临时有重要工作,涉及到的人员要按时到岗。假期外出,各部门正职要按党政隶属关系向主要领导及分管院领导请假,部门副职及工作人员要向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请假。各级干部务必保持手机开机,并接听电话。
  8、烟台分院、传媒校区、多经处根据实际情况,放假时间及假期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

                      院办
                  201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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