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201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答辩有关要求的通知 作者:日期:2014-04-14 关于201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答辩有关要求的 通 知 2014届毕业生: 现将毕业设计及答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 1、时间:4月14日—5月23日,共计六周。 2、内容:毕业设计选题要根据分院的毕业设计任务书进行,并紧密结合就业单位的企业文化和岗位职责,如差异较大,请尽快与指导教师联系,重新确立题目 (各分院指导教师名单详见附表)。 二、毕业答辩 1、毕业实习各环节必须全部完成后方可申请答辩。 2、毕业设计完全符合相关规定方可申请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