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单位):
现将新医保卡领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领取地点
在职人员到综合楼10楼活动室(1010室)领取;
离退休人员到离退休管理处领取。
二、 领取时间:
11月7日~14日(周六、周日休息),离退休人员可延期至20日
三、 注意事项
1.领取时请核对好卡片正面的基本信息,核对无误者需在《社会保障卡领取清单》上签字确认;
2.核对有误者应将错误信息更正后及时上报,待二次数据采集后另行制卡发放。
3.领取新卡后,请认真阅读《社保卡使用指南》。
四、 新卡启用时间、须知
2014年12月5日以后由医保局信息中心统一开卡使用。开卡后,所有“老社保卡”将全部失效,若因个人原因在接到领卡通知后未按规定领卡,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注:请各部门认真负责地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以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