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日期:2015-05-20

各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规定,我院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 2012年、2013年所立项目。
     2.2012年立项并申请延期的项目最后一次受理结题申请,不参加结题或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按自动撤销处理。
     3.本次结题不受理2014年立项的项目。
     二、结题方式及要求
    1.省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三个级别。申请结题的项目等级由教育厅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予以确定,省教育厅将根据确定的项目等级给予适度的经费支持。
    2.变更项目组成员需提前一年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未按要求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的项目不予变更。2013年所立项目因未达到结题要求而需要延期结题的,必须提交延期申请单。
   3 .结题需要提交的材料
     (1)拟申请重点项目的结题项目需单独提交纸制的结题材料,重点项目主持人结题需上交《结题验收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材料(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论文、教材、著作、课件、培养方案、获奖证书等)(具体要求见附件2)。
    (2)拟申请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的结题项目,结题材料由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结题验收书》一式三份(附件3)。
   (3)《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4)。
     (4)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需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申请单》,一式三份(附件5)。
     (5)变更项目组成员的项目需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人员调整申请单》,一式三份(附件6)。
     4.上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28日将纸质材料、电子材料报送至教务处(主楼717房间)。
     5.申请结题的所有项目经学校审核后,需在6月7日前登陆“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系统”(http://202.118.201.135/)提交结题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扫描件)。 
     相关附件请在学院网站该通知中下载。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5年5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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