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作为黑龙江省拟推荐复查建议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进入公示期

作者:日期:2020-09-13

        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评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通知》(文明办〔2020〕15号)安排部署,黑龙江省拟推荐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9月11日至9月14日。http://hlj.wenming.cn/gzts/202009/t20200911_5786262.htm

        我院作为黑龙江省拟推荐复查建议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接受全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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